两地政府牌照 您真正信得过的公司
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最新规定,自2018年3月1日起,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(上市公司除外)须在其注册办事处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,以供香港执法人员查阅。(执法人员包括:公司注册处、香港海关、香港金融管理局、香港警务处、入境事务处、税务局、保险业监管局、廉政公署、证券和期货事务监察会等部门)。[详情..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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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公司条例规定香港公司注册成立后,无论公司是否要纳税但是每年必须报税,新香港公司刚成立允许18个月后报税,以后每年一年一次报税。香港有限公司主要只有一种税,利得税的17.5%。
税务局在一般情况下每年都会向个别人士,个人公司,合伙公司,物业持有人及有限公司发出报税表,有关人士必须于发单日期后 1 个月内(而新成立公司则于 3 个月内)把报税表填妥并连同有关之资料及文件交回税务局;利得税报税表一般会在业务经营 18 个月后发出,如有关人士在开始经营业务后 18个月后仍未接获税务局发出之利得税报税表,应主动向税务局查询有关税务申报事宜,或至电香港报税网。
报税表可自行填妥后邮寄至税局,但由于一般填表人并没有税务上的专业知识,可能会因错误填报而令自己多缴税款;有部份填表人甚至会漏报一些项目而触犯税务条例,更会遭检控;而我司在税务上的经验,定可协助阁下妥善申报税项,减低不必要支付的税款,及避免因错报漏报而产生的麻烦。
凭着本公司于处理税务问题上丰富的经验,定能为阁下有效地规划个人及公司税项,使阁下有更多时间及资源专注公司的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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